2月28日,由南京市律师协会主办、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协办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重点条款解读及实务分析”专题分享会在京师南京律所B栋会议室成功举办。此次活动旨在深化业务交流,共享执业经验,全面提升我市律师在医疗损害与人身损害案件领域的专业素养。本次分享会我所专委会特邀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医党支部书记云利兵、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省律协医疗与人身损害业务委员会主任、南京市律协医疗与人身损害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云来我所交流分享,现场反响热烈,学术氛围浓厚,与会律师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会议现场 会议伊始,云教授以其深厚的学术功底和丰富的法医实践经验,为大家深度解读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核心条款,通过“鉴定时机的把握”“条款应用的合理性(示例)”“伤病关系分析”“鉴定意见评价”等内容向大家进行解读与分析,云教授不仅逐条剖析了分级标准中的关键要素,还结合相关经典案例,生动展示了条款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场景,为律师们提供了精准把握伤残评定尺度的关键。 ▲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医党支部书记云利兵 随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省律协医疗与人身损害业务委员会主任、南京市律协医疗与人身损害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云为大家带来了《医疗损害案件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争议与适用》的主题分享。张主任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深入剖析了当前医疗损害案件中伤残等级鉴定的复杂性和争议点,为律师们提供了解决鉴定标准适用难题的实用策略和技巧,为准确界定损害程度、合理主张赔偿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撑并为参会律师提供了解决类似问题的新思路和方法。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江苏省律协医疗与人身损害业务委员会主任、南京市律协医疗与人身损害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云 案例分享环节京师南京律所医疗与人身损害法律事务部主任王沛荣结合具体案例,详细剖析了医疗损害案件中胎儿娩出后取得自然人资格的条件。他指出,在医疗损害案件中,胎儿娩出后的法律地位及权益保护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对于胎儿娩出后取得自然人资格的条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思考。王主任通过生动的讲述和深入的分析,让与会律师深刻体会到在医疗损害案件中,细致入微的事实调查和深刻的法律理解对于维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性。 ▲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医疗与人身损害法律事务部主任王沛荣 此次活动中,京师南京律所执行主任李宝团也对到场的各位嘉宾、律师表示了热烈的欢迎,非常荣幸能够为此次分享会提供场地和必要的支持,让各位同仁能够在此相聚一堂,共同探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相关问题,希望通过今天的分享会,能够让大家对这一领域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从而提升我们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 ▲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宝团 分享会尾声,与会嘉宾与律师们围绕分享内容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京师南京律所作为本次活动的协办方,不仅提供了会议平台,还积极促进与会者之间的互动交流,鼓励大家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共同探索医疗损害与人身损害案件处理的创新路径。通过这场思想的碰撞,律师们不仅收获了宝贵的知识和经验,更激发了对未来法律服务工作的新思考和新期待。 ▲会议现场 此次分享会的成功举办,不仅彰显了京师南京律所在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实力和社会责任感,也为推动我市律师行业的持续发展和法治社会的进步贡献了积极力量。未来,京师南京律所将继续携手各界同仁,共同开创法律服务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