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预付式消费也称提前消费,是一种“先付费、后兑现”的消费模式,即消费者提前向商家交付一定额度的费用,之后可以按约定享受服务或者购买商品。
近年来,因预付式消费模式一方面可以给消费者带来较大的实惠和方便,另一方面经营者可以通过该经营模式快速回笼资金,所以很多商家纷纷以“会员卡”“套餐”等名义,推出各种美容卡、健身卡、洗衣卡等预付卡。然而,消费者在该消费方式下承担的付款义务具有一次性和先履行性,而经营者所承担的义务却具有持续性和滞后性。
在此类模式中,消费者权利的实现有赖于经营者的信用及经营情况,这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消费者承担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确定风险。现实中,商家“跑路”频发,“预付资金”打水漂的情形屡见不鲜,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张鑫律师、秦凤实律师及团队律师近年来处理了服务合同类纠纷数百件,其中大部分涉及预付卡消费纠纷,且多集中在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美容美发等领域。本文以一起张鑫律师、秦凤实律师代理的体育健身领域、涉及近百万私教课纠纷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例,向读者展示无良商家的套路以及本案的胜诉维权思路。
【基本案情】
1.人物关系:消费者W,甲和乙是教练,丙是教练主管,甲和丙是夫妻关系,乙和丙是兄弟关系;丁和戊是兄妹关系。丁和戊及其父亲己分别投资持股多家公司,涉案的有A、B、C三家公司,在经营期间,丁和戊还将自己对上述公司持有的股份零元转让给了庚和辛,各股东均未实缴出资。
2.基本事实:
2021年10月至2023年6月期间,消费者W在AB公司员工甲、乙、丙等人的密切配合推销下,频繁向AB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和工作人员支付预付款近百万元,购买了大量私教课程,并与A、B两公司签订了五十多份《私人教练服务协议》。
A、B公司的员工甲、乙等人对W进行长期反复的诱导和欺骗,以甲教练为首的数名工作人员长期密切配合,多次向W推销并承诺帮助他们充值购买课程,可以享受免费上课服务,同时还可以把充值对应的课程卖出挣钱。即便明知W没钱买课仍为W办理多张信用卡并要求W贷款套现买课,承诺可以帮助W代还欠款,也承诺可以直接退款或者先买课后退还款项等方式榨取W钱财。
因甲教练曾有过先买课后又退款的交易习惯,致使W相信其承诺,如此往复,直至榨干W钱财。W无法再套现充值后,甲教练及其公司相关人员仍想方设法不履行退还款项的承诺,W才彻底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开始在代理律师的指导下收集证据维权,收集证据期间,案涉健身房门店闭店停止经营。
3.案件进展
原告W委托我所后,由张鑫律师、秦凤实律师代理本案。从咨询开始,代理律师即开始针对本案进行深度分析,制定了特别的诉讼策略,初步列明了十四个被告。代理律师耐心指导W收集相关证据并进行多次分析研判,最终确定了九个被告,即A、B、C三个公司、股东和历史股东丁、戊、己、庚、辛等五个股东以及甲教练。
本案主要诉请是:解除全部服务合同关系并要求被告A、B公司退还全部剩余未消费预付款余额及支付相应利息;各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甲教练对A、B两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法院受理后,四次开庭审理本案,代理律师据理力争并全力配合一审法官查明了案件事实,一审法院也采纳了原告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一审判决全部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请。甲教练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不服一审判决,后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张鑫律师、秦凤实律师多次与二审法官交换法律意见,二审法院最终维持了原审五项判决,微调了甲教练的责任承担数额。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主要争议焦点】
1.本案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服务合同是否应当解除?
2.如果合同应当解除,各被告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代理思路简述】
1.针对W诉请解除其与A公司、B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客观上两公司认可门店已于2024年1月5日闭店,虽其称在其他地方另有新址经营,但W在该门店购买私人教练服务,期待的利益是在原定地点享受健身服务,而经营地址的改变显然导致其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也违反了诚信原则,构成违约,两公司关闭经营门店系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案涉服务协议均应于2024年1月5日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故W有权要求A公司、B公司退还合同项下剩余课程对应的费用。依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W有权要求A公司、B公司支付相应利息。
2.经调查,A公司、B公司存在多起案件被执行且未能清偿,出资期限应提前到期。依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A公司、B公司的股东应当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3.关于甲教练,其以个人名义多次明确承诺退款,应当认定其具有债务加入的意思表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合在案证据,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典型意义】
原告W在代理律师的精心策划和精准代理思路指导下,成功地将被告公司、股东和健身教练推上了法庭,揭露了商家在消费过程中的不实承诺与违法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案的核心在于甲教练多次向W作出可以退款、转卖课程挣钱等承诺,并养成了交易习惯,使得W在短时间内大量购买了私教课程。然而,当案涉门店停止经营,且A公司、B公司未能退还W款项时,W的权益受到了严重损害。面对这种情况,代理律师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和精准的代理思路。
首先,代理律师深入分析了案情,明确了案件的关键点,即甲教练的承诺构成了对W的合同义务,而W基于此承诺购买课程的行为,显然并非出于正常的消费需要,而是基于对教练承诺的信赖。这一事实的明确,为后续的诉讼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代理律师运用深厚的法律知识,精心构建诉讼策略,准确引用了民法典、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W的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同时,代理律师还巧妙地运用了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将甲教练、A公司、B公司等多方责任主体纳入诉讼范围,确保了案件的全面性和深入性。
在诉讼过程中,代理律师充分发挥了其在法庭上的辩论技巧和证据分析能力。通过举证、质证等环节,充分展示了W的权益受损情况和商家的违法行为。同时,代理律师还巧妙地运用了逻辑推理和多个部门法律规定,对商家的抗辩进行了有力的反驳。本案中两级法院的主审法官均能认真细致地审理本案,也听取并采纳了代理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最终依法作出了判决。
本案的胜诉不仅为W挽回了可期待的经济损失,更彰显了代理律师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专业素养和精准代理思路。代理律师通过深入调查、精心策划和严密论证,成功地为W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同时,本案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保持警惕,避免因轻信商家或者员工个人的口头承诺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于商家而言,诚信经营不仅是商业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律规范的底线。对于员工个人而言,诚实守信、恪尽职守,凭借过硬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服务态度赢得客户的信赖才是长久之道。无论怎样,在商业体系中,只有坚守诚信原则,才能赢得消费者或合作者的信任和支持,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附:两审部分判决书内容
— 律师介绍 —
张鑫 律师
张鑫律师,京师金陵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专利代理师资格、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知识产权企业高级顾问、机动车高级鉴定评估师、演出经纪人,荣获2023年度南京市浦口区“优秀新锐律师”称号,系多领域复合型人才。
擅长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公司法、婚姻家事、合同纠纷、演艺经纪及其他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经济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个人或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异地行政案件等法律事务。在多领域案件中,张鑫律师团队通过诉讼或非诉方式,成功解决数千起案件,其中不乏最高人民法院胜诉案例。
联系方式:18021549695
秦凤实 律师
秦凤实律师,法学学者,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机动车高级鉴定评估师、资深调解工作者、知识产权企业高级顾问、演出经纪人、多领域复合型人才,著有《出“棋”制胜——知产商业布局》。
擅长消费者权益、侵害专利、商标、著作权纠纷、侵害商业秘密罪辩护、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跨境电商知识产权布局、外贸领域纠纷、汽车领域纠纷,深耕知产领域多年,经办全球范围内数千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案件主体涵盖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外知名演员等。
联系方式:13923436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