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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动态 | 京师南京律所徐洁律师、李凯律师成功代理一起码头特种设备拆除、迁离执行案件

发布日期:2024-09-23 15:34:21 浏览次数:281

律师代理,并经南京海事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法院审理,最终判决江苏某建材公司迁离射阳港千吨级码头并将码头交付江苏盐城某公司。判决生效后,江苏某建材公司并未在法定期限内自动迁离并交付码头。江苏盐城某公司继续委托我所徐洁律师、李凯律师向南京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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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徐洁律师、李凯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配合执行法官对码头进行实地勘察,对码头资产权属进行统计,被申请人在码头现场仍滞留有1台巨大的龙门吊、2个配电房、2个集装箱、1个活动板房、1个皮带机,还有防尘网钢管架等众多杂物。经与执行法官及被申请人沟通,被申请人表示已无力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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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案涉码头所在地为江苏省盐城市射阳港计划总投资50亿元的重点项目用地,承载着射阳港现代化转型的希望,码头未能交付,射阳县政府、射阳港经开区管委会、申请执行人江苏盐城某公司,从上到下都面临巨大压力。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被执行人如无力自行清理滞留物资,申请执行人也可申请自己代为履行,也可以推荐代履行人,因履行产生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故我所徐洁律师、李凯律师向申请执行人建议可以代为履行,经申请人与射阳港经开区管委会协调,同意由射阳港经开区管委会为代履行人,管委会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施工企业。

因在海港码头拆除重型设备鲜有先例可循,拆除过程中的施工安全、人员管理、财产保护、秩序维持等各种问题错综复杂。我所徐洁律师、李凯律师多次与申请人、射阳港区管委会及施工单位协调,及时、积极与执行法官沟通,最终确定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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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期确定后,南京海事法院报请省法院指导协调,会同码头所在地盐城中院、射阳法院开展交叉执行。执行当日,我所徐洁律师、李凯律师全程陪同法院工作人员完成执行工作,最终经过两次执行工作,成功将案涉码头设施设备迁离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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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海地协作,多级法院交叉执行的成功,不仅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也彰显了法院间协同作战的强大力量,也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被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公众号转载报道,执行申请人也向南京海事法院执行局赠送锦旗以表感谢。

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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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洁 律师

徐洁,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企业合规法律事务部主任,南京市浦口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成员。

徐洁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二十余年,现担任浙江某大型钢铁企业、江苏某科技企业、无锡某上市企业等合规顾问,为企业制定专项合规计划,如环保合规、公司治理合规、人力资源合规、安全合规、诚信合规、涉案企业合规等,逐步形成企业的合规体系。

联系方式:1810516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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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凯  律师 

李凯律师,兰州大学法律硕士,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办理过数千件各项公证事宜,曾派驻至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从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及执行辅助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法律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为众多企业提供法律顾问、合同审查服务,擅长婚姻继承、证据保全、民商事纠纷、强制执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