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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荣誉 | 京师南京刑事辩护中心主任韦伟律师承办的案件入选“京师律所2023年度十大无罪案件”!

发布日期:2024-04-26 15:04:34 浏览次数:680
喜报:

近日,京师律所刑委会2023年度十大无罪案例评选结果公布!

为充分发挥刑委会在京师律所专业化建设中的带动作用,引领律所刑事业务高质量发展,展示京师刑事律师的专业形象及在刑事领域的突出成果,京师律所刑委会发起“京师律所2023年度十大无罪案件”评选活动,分阶段采用审阅申报材料、召开审核会议、深入讨论案件情况的方式,遴选出20个候选案例参与网络投票,在经过网络投票和评委投票等环节的严格筛选后,最终确定了“京师律所2023年度十大无罪刑事案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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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执业纪律委员会主任、刑辩中心主任、金融法律部主任韦伟律师承办的案件,入选“京师律所2023年度十大无罪案件”。这是韦伟律师继2021年荣获京师(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颁发的“京师2020年度无罪辩护奖”后,再获殊荣。

为律师同行辩护 历时四年终获不起诉

一、案情简介

2019年10月12日,江苏的L律师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某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此后以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认为,2017年,在M律师、L律师的组织策划下,让傅某、陈某、李某、卞某等人当场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并故意将落款时间打印为2012年。次年11月17日,某市公安局某分局以L律师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向某市某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某市某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自2008年起,吴某陆续向卞某(已判刑)借款,卞某的部分资金来源于傅某(已判刑),后因吴某无力偿还债务,卞某将对吴某约2000万元的债权转让给傅某。2012年,吴某将其价值约人民币4000万元的工艺品公司四层楼房作为担保,抵押在傅某指定的李某(已判刑)名下,并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17年1月25日,法院裁定受理工艺品公司破产清算。同年的一天,在李某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未果的情况下,江苏的M律师、L律师为帮助傅某获得该抵押担保债权的优先受偿权,制作了时间倒签的“债权转让协议”等材料,将吴某及工艺品公司起诉至该法院,致使法庭多次开庭审理、调查核实。检察机关认为时间倒签的债权转让协议属于帮助伪造证据。

二、案件结果

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

三、推荐理由

谁都需要律师,律师也需要律师。历经四年,终获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得以出罪,但涉案的L律师这四年来无法执业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是巨大且无法挽回。

近年来,不仅有律师因为《刑法》第306条涉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还因为《刑法》第307条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和虚假诉讼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吊证。近期也有某律师涉嫌虚假诉讼罪被起诉至法院而备受舆论关注。

一方面,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律师要有执业风险防范意识,自律自强,不能在违法犯罪边缘徘徊。

另一方面,律师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时,会为当事人出谋划策、尽职提供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如何保障律师合理的执业活动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等,都值得思考和研究。

因此,司法机关在对律师执业活动中涉嫌犯罪的追诉和定性时,尽可能的应先与律师协会进行会商沟通,听取律师协会的意见,从律师行业的专业和管理上来看该行为是属于违规行为还是属于违法行为,是属于情节轻微还是属于情节严重。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司法机关的办案效率,也能避免律师被误伤。

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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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伟律师,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执业纪律委员会主任、刑辩中心主任、金融法律部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浦口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京师(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京师(全国)合同法专业委员会理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南京工业大学江苏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研究员,中国民主建国会江苏省委直工委会员。

系法度Law、江苏新闻广播电台、南京电视台、南京新闻广播电台等多个法制栏目、媒体律师嘉宾,常年参与媒体普法公益活动。在南京市律协与南京广播电视台共同打造的法制节目中,被评为“十大风采律师”“最受听众喜爱律师”。 

在刑事辩护、金融法律服务、重大民商事争议处理和法律顾问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诸多成功案例。先后被司法局、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十佳律师”“金牌律师”;荣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颁发的2019年度“南京市优秀金融保险业务奖”;荣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颁发的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民商事律师”。

代理的一起无罪辩护成功案例,荣获京师(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颁发的2020年度“无罪辩护奖”;代理的一起刑事成功案例2022年入选南京市律师协会近五年来全市律师的《金陵律师无罪辩护精选》并荣获“一等奖”。

代理的一起金融成功案例2021年入选江苏省律师协会近五年来全省律师的《江苏省金融保险法律服务优秀案例汇编》并荣获江苏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十佳案例”;代理的一起金融成功案例2023年入选江苏省律师协会《江苏省金融保险法律服务优秀案例、优秀论文汇编》并荣获江苏省律师协会颁发的2020年度-2023年度“最佳金融诉讼案例”。

联系方式:13305191033(同微信号)